部门: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:2022-01-14 10:26:09 访问次数:1346次
李更生同学(6165cc金沙总站,学号YB1303001):
您好!
6165cc金沙总站已对您作出本次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无效处理,因通过当面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,故通过公告形式对您进行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公告送达内容如下:
李更生(学号:YB1303001),6165cc金沙总站高等教育学专业2013级博士研究生。该生未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。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〈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〉的通知》(学位〔1998〕54号)和《6165cc金沙总站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实施细则》(浙大发研〔2008〕156号)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李更生学校予以本次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申请无效处理。
如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,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教育科
2022年1月14日